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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章遗命 (第1/4页)
沉兆洪的遗嘱,由欧式的合作法律顾问主持宣读。 会议设在半山的一家私人律师楼,茶水清淡,玻璃窗外远山隐隐,没人多话。 到场的人不多,除去欧丽华与沉纪雯,只有几位必要的执行人,以及角落里一言不发的沉时安。 他坐在靠窗的角落,神情平静,像在听一场与己无关的旁白。 宣读过程极简,律师的语气没有起伏,只有纸页翻动的声响清晰得过分。 沉兆洪的遗产,总额折算超过九十亿港币。 七成为黑道资产洗白后的有形与无形收益,余下叁成,是多年积攒的海外投资、基金与保险。 账面如此,真实数字,只有欧丽华掌握。 遗产分配如下: 位于半山、浅水湾与赤柱的叁处独栋别墅房产,归沉纪雯所有; 名下持有共叁家公司股份,均由沉纪雯继承; 所有境内账户资金约十五亿港币。其中叁亿注入慈善信托,其余归入沉纪雯名下; 全部私人艺术收藏清单、两处位于伦敦与苏黎世的永久产权不动产,一并列入沉纪雯名下。 她听见“沉纪雯”叁个字被清楚念出的时候,指尖动了一下。她知道父亲会给她留下些什么,只是那一瞬,切身感知到他真的不在了。 在场每一个字,每一份文件、每一条分配,其实他都该亲口告诉她的。 可现在却只能靠律师代读。 她没抬头,只把那份写着自己名字的遗嘱副本摊在面前。隔着纸页,仿佛看见一条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河流缓缓流走。 房产、股份、资金、收藏……每一样东西,她都知道父亲为什么选,为什么分,为什么交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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