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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(第9/12页)
!她是个疯子!一个可恶透顶的疯子! 这个男人有点眼熟,她见过吗? 季曼曼手持一杯红酒,一连向十来个商界朋友打过招呼后,再度踱步回自助餐的长桌边。这里的视线最好,可一眼看到所有参与宴会的人。身为公关高手,最重要的就是别忽略怠慢到曾被引见过的人。任何一件与公事有关的事,她都能牢记,即使她从不擅长记人长相。但为了公事,她可以。 那么,她见过那个男人吗? 糟糕!有点眼熟却陌生得紧。莫非她的记忆力开始退化了,开始对这项工作心余力绌了? 唉!最佳助手正在坐月子中,害她连个可以问的人都没有。眼看是失礼定了,或者装作没发现他与会是最好的方法? 商界人士就是这样!即使他只是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公司内的一名小主管,依然希望在公共场跋被轻易叫出名字,若再奉送“x副理”、“某老板”就更贴心了。 不怕名声臭,就怕没没无闻。在宴会场跋被边陲化成亚细亚孤儿,简直是痛不欲生。 所以任何一个有手腕的公关人才,这时便能发挥他八面玲珑的能力,居中串场鳖络,往往可以得到大量的回赎在生意上得到更多人情面的方便。 因此季曼曼训练员工的第一步便是加强她们记人的能力,再接着是勤做人事档案,把每一位客户的嗜好、习惯,甚至是老婆‘友、情妇的数量记清楚,绝不能弄混淆,再依轻重去琢磨怎么应对其人。 别说公关部没啥作用,有多少生意就是在公关部的使力下顺利完成的?没本事的人当真能靠着接送机、参加宴会充人头就替公司拉拢人心吗?别开玩笑了。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呀? 冷峻的气息,似曾见过。 性格有型的长相,好像见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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