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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74 (第4/4页)
这算不上无知。 一个没有孩子,每天和各种器具化学试管打交道的实验室老宅男,一个观察能力很强逻辑能力很奇葩,每天就想着死人死人死人的侦探爱好狂,哪里知道儿童福祉法呢。 日本儿童福祉法虐待儿童项第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,带领18岁以下为成年人,进入血腥□□场所的,或因为不适合未成年人的言行,场所,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,属于虐童罪。 以此法推论,毛利小五郎屡次带领儿童进入凶杀现场,甚至接触尸体,那是绝对的违法了虐童罪,根本辩无可辩。 这个罪名的判决有多重?从取消监护权,到限制接触,到10~12年有期徒刑,视情节严重而论。 毛利兰慌忙打电话给老妈妃英理,能辩护吗? 律师妃英理想了半天,要是打官司,必输,5年监狱跑不了。 为什么呢? 你不看看柯南,每次看见尸体眼睛发光,恨不得扑上去亲一口,不是精神变态是什么?他才小学一年级,才7岁啊7岁! 随便出个精神科医生就会毫不犹豫的判定柯南已经精神扭曲,必须在精神病医院常住了。 这都不是虐童,还有什么是虐童? 柯南嘴角抽筋,很想问,要是我装一个看见尸体就会哭的正常小孩,还来的及吗? 当然来不及。不说有N多的证人证明柯南已经是完全的成为了精神扭曲的小变态,就算毛利小五郎300次以上带领一个看见尸体就会正常恐惧哭泣的小孩进入凶杀现场,就是虐童的铁证。 不管左还是右,毛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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