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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郎是个娇气包 第64节 (第6/6页)
只怕是其间一个伤口便舍了半条命去。 他都不敢想霍戍在沙场上受这么重的伤是如何一次次熬过来的,有些伤口实在是触目惊心,身上留下能预测出几乎能要了人性命的伤痕就有七八处。 遍布的伤疤,几乎让整个上半身没了多少完好的地儿。 “都过去了。” 要说记不记得,刚开始其实也是记得的,血rou之躯,伤在己身如何会不关切,只是随着上场厮杀的次数增多,同一个地方再次受伤,他便不如何记得了。 一线战事残酷,哪回上战场不是拿命厮杀,血rou横飞间,几乎分不清那是敌人的血rou还是自己的。 每回活着回去,几乎都是满身的血窟窿,只要能活着回来,区区伤痕又算得了什么。 桃榆知道他是不肯与他说起那十年的苦楚不易,便也没再追问让他忆起那些往事来。 他检查了一番,发现有些伤相对来说比较浅,却还是留疤至今,想必也是因为前线医药短缺救治不佳方才至此。 “我给你擦些淡伤疤的药助恢复,虽说已经结痂伤口好了,可疤痕遍布,长此以往也容易病变。” 霍戍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伤痕,只是桃榆的声音都已经带上了哭腔,回头见他双眼不出意外的红了。 他指腹抚过桃榆的眼睑:“别哭,听你的。” 桃榆连忙取了自己珍藏的药膏,耐着性子一一细细在霍戍的伤口上涂抹开,待着把他全身都上了药,药膏都用了半瓶去。 待着药膏风干以后,霍戍穿上衣物,整个人都散发出了股淡淡的草药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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