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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宵禁 (第2/4页)
恶阵营的反派角色,有很多共同语言。 有了各种奇异道具,加上康斯坦丁自身的实战能力,区区血族围剿还难不倒他。 所以李昂心安理得地走出了对角巷,来到了大街上,欣赏着夜幕下的伦敦。 街道空无一人,死寂一片,只有从楼房中漏出的一两点灯光才能证明伦敦这座曾经的世界中心,没有彻底死去。 伦敦已经实施夜间宵禁制度,任何人只要没有通信证件,都会被巡夜的苏格兰场警察抓捕,面临牢狱之灾,以及深刻的“思想教育”。 涂绘有“英国政府公务用车”字样的漆黑厢形车拐过街角,路灯的光亮穿不透车窗——这是专门用于维持治安稳定的公务车,配合苏格兰场警方巡视全伦敦。 这种漆黑如墨的公务车比警车更加可怕,据说是只有那些具备“极大社会危害性”的居民,才会被抓上车辆。 所谓的“社会危害性”,可以是上网发帖揭露大英帝国的某些内幕消息,可以是私藏了一些有违大英帝国国情国格的书籍资料,可以是在公开场合谈论了一些具有煽动性质的台词。 这些在违规边缘试探的人,会在深更半夜被人打搅,穿着制服的、面无表情的特殊政府公务人员敲打房门,旋即出示一张“逮捕声明”,就强行闯入屋内,将手铐脚镣,扣在“危险公民”身上。 被抓走的人去了哪里?无人知晓。 人们只知道那些被抓走的人,从此再也没听到过他的任何消息..... 李昂肆无忌惮地在街上走着,却没有地方可去。 往昔夜夜笙歌的狂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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