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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我最喜欢爸爸 (第3/8页)
里的建筑,处处彰显着不真实的浮夸,往下俯视,远处的公园里,进口的激光射灯波长极远,向四处散去,尤其是往上打的那束仿佛能穿透云层,红绿蓝组成的色彩交错投射在户外,最后落在公园巨型的建筑物上,光束合拢然后写成一串文字,“祝XXX生日快乐!” XXX不是他,是当下正红的流量明星。 “旭秋弟弟,在看什么呢~”他的身后附上了一只手,陆旭秋回头一看,是完全不认识的男人。再看他的打扮,一身的亮片粗织线衫外加短得快露出臀部的牛仔裤,真是季节混乱,出挑显眼。 叶沛元的朋友大多都是这样个性鲜明张扬的人。 自从七月初到北京,满打满算四个月里,陆旭秋因担负着生活保姆一职,前前后后认识了叶沛元不少朋友。他的朋友大致分为三类。第一类是他的发小,父母辈就互相认识,连买别墅都在一个小区,走路二十分钟就能去对方的花园。这类朋友大多根正苗红,路走得又高又稳,叶沛元虽然跟他们很熟,内心却不亲近,毕竟没人喜欢哥们儿整天开启说教模式。 但关键时候抱抱大腿还是可以的,叶沛元分手出柜那阵子和家里闹得不可开交,就靠他发小丢给他的开发项目,才能躲在深山老林里,一呆就是一年半。 这些人名陆旭秋只听他说过,未曾见过面,不过也不需要,上上网都能搜到图片词条,只是偶尔瞥见电视上出现的那张脸,再和叶沛元的描述叠在一块,多少有些不真实感。 第二类是他从美国留学时就认识的死党,人数众多,有男有女有直有弯,大多数家庭条件优越,精神富足,喜欢追求自我价值,特别愿意为“爱好”买单。有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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