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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沈掠活了二十八年,给魔教做了二十年的走狗,虽然名声不咋好听,但叫出去至少还是个响亮的,比起那些碌碌无为一辈子的江湖人,我已经是很值得了。 既然事业上成功有为,难不成是感情上? …… 你还别说,还真有一桩可以被称之“求而不得”的东西。 可既然都是求而不得了,我也没费心思去求,我这个人虽然说不上有多聪明,但是自知之明是有的,是我的我死也不会放手,不是我的,我便碰都不会去碰。 再难受不过吃不饱饭,再痛苦不过一剑割喉,这些我都扛过来了,区区儿女情长,能耐我何? 况且那小子心里头明镜儿似的,估计早在十年前就知道我喜欢他了,至今依然没什么表示,依旧是有活我干,有锅我抗,把人当畜生使唤……不过魔教上下历来如此,他待我也算得上公私分明,有赏有罚,唯一有一点不满的是,他自己家里也带着面具。 依稀记得有一回我失手办错了事,被押到邢部抽了两百多鞭子,只剩一口气的时候他来了,踩着黑金的靴子,尊贵的跟万岁爷似的。 我记得我当时拼尽最后一点儿意识抬起头,看到那银色面具的时候,就觉得……这鞭子白挨了。 他妈的这时候都不给看脸,真小气。 第2章 08-16 08. 既然都说起这个了,我静下心,难得开始追忆过去。 头一回见到秦非月的时候还是在勾栏院,我牵着阿朱,跟一群瘦瘦干干地小孩儿站在一块,等待被人挑选。那一年我八岁,秦非月小我两岁,也矮了我许多,可气场上,却偏偏能压得我抬不起头来,我至今还能清晰地记得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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