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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1章 (第3/4页)
,这次只有他一个人,简直被密集的闪光灯闪瞎眼。好在没走几步他就看到了杰森,杰森旁边跟着一个高瘦的年轻人,穿了一身绣满花的长斗篷,快把杰森整个都兜住了。 余宸明猜,这应该就是杰森的儿子,那位孟理赞不绝口的那位音乐天才吧。 杰森看到余宸明,招了招手,一介绍,确实是他的儿子,好巧不巧,就叫阿多尼斯。这位年轻歌手和他父亲长得很像,虽然没有杰森那么外向,但感觉是个我行我素,说话很酷的人。 两人看秀的位置挨在一起,很快余宸明就发现阿多尼斯比他还不懂时尚——完全和他爹两个极端。爹的服装在上面走秀,儿子在下面吐槽,又说裤子太长,又说肩垫得太宽张,又说太多蕾丝不实用,这衣服根本都不能穿出门。比如自己身上这套,全都是杰森安排的,又重又难行动。余宸明就问他平时穿啥,阿多尼斯说背心短裤。余宸明一把握住了他的手,说好兄弟,我也是! 阿多尼斯之前听杰森说过余宸明——他爹品牌新签的一个代言人很年轻,是个歌手,只是见面后没想到这么年轻,感觉还是个孩子;一朵含苞待放的花,连上头的露珠嗅起来都像是牛奶和蜂蜜。古希腊诗人说,十四岁的男孩是娇艳的爱情之花,比之更具魅力的是十五岁,十六岁的少年是众神追求的花朵,而十七岁的少年根本轮不到我,唯有宙斯才能享受......他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话,灵感和思绪碰撞迸发,手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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