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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(第2/4页)
到,余宸明有自己对角色的理解;小孩自己似乎没有察觉,但他非常自然地将角色演绎出了属于自己的味道。 故事里这位珠宝店主人的儿子,被迫卷入珠宝店抢劫,还被粗鲁的混混挟持威胁——他整洁的衣装、稚嫩无辜的样貌,眼泪和颤抖让人自然而然地心生怜爱同情......可怜的温室里长大的花朵!但在逃亡途中,那些微弱的反抗、对于珠宝的本能保护,又让这个看似脆弱的年轻人萌生一点无法被轻易摧毁的坚韧。 所以亡命之徒的沦陷几乎是如此顺利成章。他一开始只以为那是个愚蠢但漂亮的有钱人,被他攥在掌心里,他可以让他死——但是他是如此仁慈,施予这可怜年轻人一点怜悯。他享受着自己卑劣的优越感,却不知道自己越是要表现暴力与轻蔑,便越加着迷,因为年轻人正是他欲望的投影:是啊,怎么会有人不爱美丽的珠宝?即便它掉在泥泞里,被玷污,也无损其价值。 杰森一直拿着相机在片场走来走去地拍照,西装口袋里还揣着笔和纸。作为艺术总监,他本来不需要一直都呆在拍摄现场,但却几乎每天都会出现——他看起来爱死了二人的对手戏,形容亡命之徒从开始对待年轻人的粗暴与轻蔑到缓慢的沉迷——之所以非常精彩,是因为这种沉迷都是肮脏粗暴的,他会用枪逼着年轻人帮自己整理衣服,收拾珠宝,用白净的手别一个宝石胸针在他落着污渍的肮脏衬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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